您感興趣的商機土地

●因時代變化及電子零售商業發展蓬勃,進而衍伸倉儲用地需求增加,本產業園區將以倉儲業為主之工業區為開發導向,並搭配原有之非金屬礦物製造業為輔,且開發基地鄰近快速道路(臺72線),交通區位相當便利,設置供倉儲使用之廠房於此,有利於相關產業發展。 ●未來將引進之產業類別為非金屬礦物製品製造業及倉儲業等產業,經檢討本案預計引進的行業別為非金屬礦物製品製造業及倉儲業二類。
詳細資訊
●經濟部工業局於105年提出「NICE 行動策略」,強調從優質產品(Nice Product)、智慧設備(Intelligent equipment)、專業員工(Competent Workers)與綠色製程(Eco-friendly process)等4 大層面著手,確保螺絲螺帽產業結構優化,加速提升出口單價並穩定出口值成長率。將透過「螺絲螺帽產業NICE升級轉型輔導計畫」,協助業者邁向智慧工廠,擺脫中國大陸低階螺絲的削價競爭。 ●因應中央政策指導,恒耀國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推動扣件(螺帽)產業園區之建置計畫,擇定歸仁區約16.68公頃土地,首創將螺帽製造產程導入工業4.0技術,從模具設計製造、成型、搓牙、熱處理、自動檢測到包裝出貨,達到一貫化作業生產線之模式,成為國內第一座扣件(螺帽)4.0之示範廠區。
詳細資訊
●高速公路苗栗交流道附近特定區計畫第三次通盤檢討業經96年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審議通過,其中有關貨物轉運中心區整體開發涉及使用分區調整及檢討允許使用項目部分,考量縣府未提具具體之發展計畫內容,故決議列為暫予保留第1 案。 ●而後貨物轉運中心區內土地所有權人已整合參與開發意願及相關具體內容,由苗栗縣政府提請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續行審議,並經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審議通過,同意將貨物轉運中心區變更為產業專用區並另行擬定細部計畫,以市地重劃方式開發。
詳細資訊
●新竹科學工業園區特定區主要計畫於70年發布實施,惟目前第一二、三期細部計畫之計畫範圍仍跨新竹縣、市二行政轄區。 ●考量目前第一、二、三期細部計畫大致已發展完成,且計畫區阻隔而零散分布,同時考量現行整體公共設施配置不易亦不宜再劃分多個細部計畫範圍。故為促進都市計畫有效管理,特定區範圍內除刻正辦理之「擬定新竹科學工業園區特定區主要計畫(新竹市部分)(第二次通盤檢討暫予保留第一案高峰里聚落附近保護區檢討變更案)細部計畫」外,實有必要整併成一細部計畫。 ●本計畫以新竹科學工業園區特定區主要計畫(新竹市部分)之範圍並扣除刻正辦理之「擬定新竹科學工業園區特定區主要計畫(新竹市部分)(第二次通盤檢討暫予保留第一案高峰里聚落附近保護區檢討變更案)細部計畫」為計畫範圍,並依循主要計畫(新竹市部分)之指導及已擬定之3處細部計畫內容,整併暨擬定1 處細部計畫,以促進其土地利用發展及塑造優質產業及生活環境。
詳細資訊
●嘉義縣政府鑒於內外經濟局勢之變化,配合行政院加強雲林以南地區經濟建設之目標,爰依行政院工業區設置方針初步勘選,選定縣治南側台糖馬稠後農場為主的農地報請編定為「嘉義縣馬稠後工業區」,報編總面積約 425.64 公頃,已於民國 89 年完成公告。 ●本工業區報編完成後,適逢國內景氣低迷,致遲無法開發,近年來縣治地區已具開發雛型,醫療專業區、故宮南院…等,各項重大建設投入後,本區已成為嘉義縣之新興發展地區,為因應國內產業投資需求及主導全縣產業轉型與發展之使命,縣府復規劃研擬「嘉 義縣馬稠後工業區」第一期細部計畫區開發。 ●本次將按原可行性規劃報告之開發分區繼續辦理製作第一期細部計畫暨原分區變更相關書圖,並提送區域計畫委員會審查核定,為配合工業區範圍、分期調整及產業發展需求,進行公共設施、道路系統、坵塊等調整,故本次將同時辦理開發計畫變更。
詳細資訊
●臺中市為臺灣中部區域製造業的核心,區域內具備包括工具機、手工具、光電、航太、自行車及機械等產業聚落;坐落於大肚山東麓延伸之「科技產業走廊(亦稱大肚山科技走廊)」,為中臺灣重點工業地帶,其以中部科學園區臺中及后里基地為主要發展核心,生技創研、智慧機械、綠能科技為發展方向,透過新增產業發展用地,以串連豐洲工業區、精密機械科技園區等既有產業節點,建構完整南北向科技產業支援走廊。 ●本計畫區位處「產業科技走廊」上,鄰近臺中工業區及精密機械科技創新園區,且周邊交通便捷,地理位置適佳,經徵詢有設廠意願之製造業廠商,並配合地區相關產業發展政策,擬引進金屬製品、機械設備、電力設備及配備、電腦、電子產品及光學製品、塑膠製品、食品及飼品等製造業及倉儲業,並提供相關支援產業使用之用地,建構良好生產環境,配合地方產業發展創造產業群聚效益,增加就業機會及帶動地方經濟發展。
詳細資訊
●本計畫以臺南市鹽水區岸內糖廠為中心,計畫基地全區位於平原帶,可用空間廣大、天際線乾淨遼闊,具備影視拍片發展潛力。經再利用原有糖產業文化遺產場域,結合影視產業軟硬體設施、在地文化特色,轉型成為兼具影視拍片、文化教育與休閒遊憩功能之影視發展基地。 ●該基地將以推動臺灣各年代歷史場景搭建為主要特色,引入影視拍攝製作相關設備以及片廠專業營運管理團隊資源,期藉此計畫之執行,整合在地特色資源,推動臺灣影視產業發展。
詳細資訊
●雲林縣工業區發展已達飽和,現況尚無立即可釋出供給之產業用地,且部分早期開發之傳統工業區因設施老舊、發展飽和、或面臨公共設施嚴重不足的問題,造成環境上的負擔,除了透過工業區更新機制外,因應日益提高的環境保護標準,擬透過新設產業生產用地解決環境衝突問題,並吸納周邊未登記工廠進駐。 ●高速公路斗南交流道附近特定區位處軸帶交會處,且為以交流道為中心地區進行發展之都市計畫區,交流道周邊土地又仍為屬於後備開發土地之農業區,而本計畫產業專用園區之進駐能夠利用其所蘊含之優異交通量能發展,亦能夠提升特定區土地使用效率,有效使用都市土地空間。
詳細資訊
●本基地位於基隆市七堵區,西側隔台五線緊鄰北五堵國際研發新鎮,現況為長春貨櫃儲運股份有限公司及部份空置地使用,未來因應北五堵國際研發新鎮申請設置,本產業區園區預計結合北五堵地區之智慧運輸產業發展潛力,預計開發的產業園區位於基隆河谷廊帶最重要的台五線道路旁,基地北側鄰近百福火車站及推動中的「基隆捷運計畫」,故於人員交通運輸亦可利用軌道交通做為對外聯繫之運輸工具;基地西側及南側地區也緊鄰擴大基隆都市計畫區及汐止都市計畫區,都市計畫區的住宅與公共設施可為產業園區提供就業人口及公共服務。 ●依內政部 109 年 6 月 29 日內政部國土計畫審議會第 9次會議決議,本案位處北五堵國際研發新鎮後期發展區,位屬基隆市主要產業空間發展軸帶,且符合全國國土計畫城鄉發展成長區位原則,故予以同意納入,並應符合整體空間發展計畫及部門空間發展計畫,經中央或本市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認定符合政策方向,執行期限不得超過直轄市、縣(市)國土計畫公告實施後五年內。 ●本案係以「北五堵產業用地的重要拼圖」為目的,產業園區面積為111,333.39 平方公尺,園區北側隔離綠帶涉及基隆擴大都市計畫之保護區土地,都市土地由申請人自願捐贈作為緩衝綠帶使用,其餘非都市土地則依區域計畫法、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暨審議開發作業規範申請變更為工業區。
詳細資訊
●「屏東農業生物科技園區」係依據行政院核定之「挑戰二○○八-國家發展重點計畫」,為發展農業科技,引進農業科技人才,營造農業科技產業聚落,促進農業產業之轉型,以提升國際競爭力,確保我農業永續經營。 ●屏東縣既設之「屏東農業生物科技園區」土地使用率已達92%,餘裕土地已不敷其新增用地需求。本計畫擬於其之東北側劃設約165.41公頃作為擴充園區,整合公共設施,以符合未來農業加值及支援產業成長需求,並提升園區整體開發效益。 ●既有園區佔地約233公頃,對外交通條件甚佳,整體基礎公共建設完備,自民國95年底營運至今,進駐核准之廠商家數為96家,土地使用率已達92%。既有園區面臨餘裕土地不敷需求,且國內同質性園區及鄰近工業區無法支援農業加值相關產業成長需求,在考量用地需求及產業特性之情形下,既有園區實有擴充之需要性。
詳細資訊
●本園區位於潭子區,位處原臺中縣中區軸心地帶,發展腹地包括豐原、神岡、大雅、潭子等地,本園區亦配合臺中市區域計畫(草案),結合潭子區既有產業優勢,定位為臺中市「主要產業零組件生產基地」。期以開發具有完備公共設施及妥善管理之產業園區,吸納鄰近符合本項產業發展政策之未登記工廠,提供其合法經營及擴展事業之機會。 ●臺中市政府經濟發展局為促進轄內土地資源之有效利用,並輔導未登記工廠合法化及傳統產業轉型,爰依據「產業創新條例」與其施行細則及「產業園區委託申請設置規劃開發租售管理辦法」等相關規定,以臺中市政府為開發主體,積極推動「潭子聚興產業園區」(以下簡稱本園區)之開發工作。 ●開發公開甄選公民營事業(以下簡稱受託開發單位)辦理申請設置、規劃、開發、租售及管理等業務,並擬定臺中市工業區開發政策及全市性未登記工廠之清理計畫,提供合理、合法化之土地,期望引進周邊未登記工廠之廠商進駐,落實工廠集中管理,農業用地作農用之策略方向。
詳細資訊
●原公告實施之「變更縱貫公路桃園內壢間都市計畫(第三次通盤檢討)」「暫予保留、另案辦理」第二案,辦理變更主要計畫案與擬定細部計畫,並經桃園市政府分別公告實施。惟貿聯開發股份有限公司辦理本案市地重劃作業時,經與農田水利會(現改為農業部農田水利署)協商認為計畫範圍內劃設部分住宅區仍有繼續灌溉溝渠之使用為必要,不能廢除,致使配地發生困難,後又於105年公告實施變更細部計畫案。 ●考量本案臨近鐵路地下化後新設之桃園醫院站,以及重劃會解散後將不利該地區都市發展並持續影響地方交通甚鉅,桃園市政府後續配合鐵路地下化沿線整體發展構想重新檢討都市計畫,爰依都市計畫法辦理變更都市計畫。
詳細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