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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統賴清德「新北一二三」規劃藍圖裡,關於淡水區的設計方向,是利用淡海新市鎮第二期的土地開發科學城,賴總統表示:「未來淡海科學城將成為距離台北港、桃園空港『雙港』最近的產業專區。」同時搭配在北海岸打造海洋保育水族館、在台北港投資興建免稅購物中心、台大醫院金山分院、台西濱61 線高架延伸到北海岸,建立起醫療、休閒、交通建設打造的北海岸新生活圈。 ●新北市經發局證實,「淡海科學城」將於淡海二期產業專區推動,主要基地在淡海二期下圭柔山附近約150公頃的產業專區用地,以「科技園區+科學園區」進行規劃。新北市長侯友宜表示:「淡海新市鎮附近有國道1號、台61線、台64線等重大交通建設,未來淡海科學城規劃以通訊業、電動車產業、綠能、高科技製造、智慧物流,以及地方傳統等低污染產業為主,兼顧高科技及地方產業發展,提供在地就業機會, 隨著產業轉型也把很多公共設施帶進來,變成產業都市化,帶動淡水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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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於98年核定「臺南市區鐵路地下化計畫」內容,工程範圍自大橋車站南端,南至大林路平交道以南約0.6公里,全長8.23公里,除既有鐵路地下化、消除橫交立體設施外,並包含增設2 座通勤車站。其後於105年「變更臺南市北區都市計畫(細部計畫)(配合臺南市區鐵路地下化計畫)」等5案,就工程用地範圍先行辦理都市計畫變更作業,將鐵路地下化工程所需用地分別變更為鐵路用地、公園道用地(兼供鐵路使用)及道路用地(兼供鐵路使用),並將新增兩處通勤車站變更為車站用地,為鐵路地下化都市計畫一階; ●與其後相關的鐵路地下化都市計畫二階變更等程序後,公園道沿線尚存在無使用需求之零星鐵路用地,影響土地所有權人權益及都市發展用地完整性,遂辦理本次專案通盤檢討,進而弭合公園道整體規劃設計及沿線建築景觀風貌、引導土地有效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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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交通部99年「國道1號五楊高架路段配合桃園航空城聯外機場北側道路預留銜接點之工程調整事宜」會議結論,99 年起辧理「桃園航空城北側聯外高(快)速公路可行性研究」 ,並於104 年展開工程規劃及環境影響評估作業,因主要功能為聯絡桃園國際機場及國道1號,符合國道條件,爰建議納入國道系統,暫編為國1甲,故推動「國道1號甲線新建工程」(以下簡稱本工程)。 ●考量本工程銜接國道1號,通車後匯入重車及貨車可能影響國道1號服務水準,本工程業經環境部公告通過環境影響評估審查及行政院111年函核定,並經交通部113年1月函同意本工程之興辦事業計畫在案。本工程部分廊帶行經南崁地區都市計畫,爰配合本工程新增路權範圍之用地取得需求,辦理本次變更都市計畫。 ●本工程為行政院核定之國家重大建設,為配合期程,用地取得作業須於114年10月前完成,以利117年9月完工通車。「變更南崁地區主要計畫(第三次通盤檢討)(含都市計畫圖重製)案」考量前開審議進度及書圖內容已具備一定完整性,倘依都市計畫法第26條規定之下次通盤檢討作業期程,尚無法配合本工程用地取得作業之預計於114年10月完成期限,故採個案變更方式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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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民國98年核定「桃園國際航空城」列為12項優先建設之一。航空城區域計畫於民國99年4月公告實施,空間上規劃八大功能分區,依區域計畫法及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申請開發許可,惟因相關因素致使區域計畫政策產生轉折,故採新訂都市計畫方式辦理。 ●依「桃園航空城機場園區建設計畫」及「桃園航空城附近地區建設計畫」,內政部於民國102年號函示,基於本計畫為行政院核定之國家重大建設計畫,為提升桃園機場服務機能,就區位、規模及機能等項目原則同意辦理新訂都市計畫,並由內政部擔任都市計畫擬定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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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因應臺北港發展及提高周邊土地利用價值,並增加港埠競爭力、促進地方繁榮,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決定:「同意規劃商港區域及毗鄰土地擬定特定區計畫」。遂進行港區及毗鄰土地之整體規劃,將臺北港區、原有八里都市計畫區、部分八里龍形都市計畫區、部分林口特定區及非都市土地整併,擬定「臺北港特定區計畫」,並就港埠及原有都市發展用地之農業區,變更為都市發展用地,並指定以區段徵收開發。 ●隨著區段徵收作業及淡江大橋等重大建設將陸續完成,故針對後續新舊市區機能整合分工,及重大建設對本計畫區造成之影響,應提出合適土地使用計畫,以期能更切合地方需求及未來發展,並引導都市朝向規劃構想逐步落實。另本計畫自發布實施迄今已屆滿5年,依據都市計畫法規定,都市計畫經發布實施後,每三年內或五年內至少應通盤檢討一次。爰此,辦理本次通盤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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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淡海新市鎮第1期發展區第2開發區內公司田段17、17-1、17-2 地號位於淡海輕軌G04 車站南側(綠山線已於民國107年通車,現為營建署管理之土地,現況配合綠山線之開通,於部分土地作短期綠美化,餘為閒置空地。 ●惟在捷運建設已經通車及地方期待未來淡江大橋促進淡海地區發展,現行都市計畫的土地使用分區,不僅無法發揮鄰近捷運車站的大眾捷運導向發展優勢,也無法呼應地方發展需求。 ●考量本計畫區周邊發展機能與公共服務完整,目前已是新市鎮第一期發展區中生活機能最佳之區域之一。因此,考量捷運車站周邊轉乘與綠色交通使用需求,一併檢討與評估計畫區應結合地方休閒與新興產業投資目標、並且吸引有利淡水地區產業投資,透過本次變更調整土地使用分區性質,以促進公有土地有活化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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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斗子漁港特定區主要計畫於民國69年發布實施,並於民國81年發布實施「變更基隆市八斗子漁港特定區計畫(第一次通盤檢討)案」。行政院農委會漁業署於民國92年辦理「八斗子漁港港區環境整建工程」,變更碧砂港區部份區域土地使用分區,以發展成為國際觀光休閒漁港。 ●近年來沿海漁業資源衰竭,八斗子漁港第一期泊區之八斗子港區內陸域設施使用率降低、部份地塊未開闢。港區位於「海洋教育與觀光休閒園區」內,西銜碧砂國際觀光休閒漁港,東接國立海洋科技博物館,位居八斗子地區再發展關鍵區位。 ●為結合碧砂國際觀光休閒漁港與國立海洋科技博物館所帶來之地方海洋產業轉型再造機會,茲重新檢討八斗子港區之再發展新定位,並據此辦理都市計畫通盤檢討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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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航空城區域計畫於民國99年公告實施,空間上規劃八大功能分區,依區域計畫法及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申請開發許可,惟因相關因素致使區域計畫政策產生轉折,故採新訂都市計畫方式辦理。 ●行政院100年核定「桃園國際機場園區綱要計畫」,交通部依國際機場園區發展條例第9條規定,於101年函送「擬定桃園國際機場園區及附近特定區計畫案」,請內政部協助辦理擬定特定區計畫及審議相關事宜,案經改制前桃園縣政府102年同意後,內政部以102年函復交通部原則同意辦理新訂都市計畫,並依「桃園航空城機場園區建設計畫」及「桃園航空城附近地區建設計畫」,擔任都市計畫擬定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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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運籌管理」作為經營模式,已經為國際級企業所廣泛運用,全世界目前已出現超過600多個自由港或自由貿易港區。自由貿易港區的規係配合企業「全球布局、深耕台灣」的需要所設計,92年公布「自由貿易港區設置管理條例」,為台灣躋身國際舞台開啟新頁。 ●基隆市政府為適應前述自由貿易港區設置之影響,以及配合目前正進行之基隆海洋廣場、西2西3碼頭都市更新計畫與中山一、二路拓寬工程等相關重大建設計畫實施,同時並考量整體市港發展之前瞻性,爰依據「都市計畫法」第26 條之規定,辦理本次港埠用地通盤檢討,冀望透過都市計畫法定程序,以匡導基隆市港繁榮發展願景,是為本計畫之緣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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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桃園航空貨運園區暨客運園區(大園南港地區)特定區計畫」於民國87年公告實施,為確保都市計畫執行與土地利用效益,依規定辦理通盤檢討作業 • 計畫區地形圖資料老舊,本次檢討更新地形測繪與都市計畫圖,改善地形圖偏差並精準反映實際地貌 • 本次檢討前將現行計畫劃分為主要計畫與細部計畫,並以劃分後的主要計畫內容作為檢討依據,提升計畫執行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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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計畫旨在配合機場捷運沿線站區開發,通過區段徵收與都市計畫變更作業,逐步開發並提升土地開發效益,促進都市功能整合 •計畫區以交通導向發展(TOD)模式,結合民眾的需求與土地利用模式,推動區域長期可持續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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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因應人口與整體規劃之需求,民國68 年行政院核定12項重大建設之「開發新市鎮廣建國宅」計畫,將原高雄縣大寮鄉、林園鄉及小港鄉部分區域納入擬定「大坪頂特定區計畫」,全案於民國68年6 月30 日公告發布實施 ●「大坪頂特定區計畫」歷次通盤檢討作業皆以主要計畫與細部計畫合併方式辦理,依都市計畫法之規定,本次檢討即將現行計畫分為主要計畫及細部計畫兩部分進行檢討變更 ●本案於108年1月21日至3月4日辦理第二次公開展覽,並於民國108年10月經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審議修正後通過。為在地需求加快辦理本案進度,並於109年2月26日公告發布實施,續於4月26日公告發布實施本案細部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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