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畫概況
●總統賴清德「新北一二三」規劃藍圖裡,關於淡水區的設計方向,是利用淡海新市鎮第二期的土地開發科學城,賴總統表示:「未來淡海科學城將成為距離台北港、桃園空港『雙港』最近的產業專區。」同時搭配在北海岸打造海洋保育水族館、在台北港投資興建免稅購物中心、台大醫院金山分院、台西濱61 線高架延伸到北海岸,建立起醫療、休閒、交通建設打造的北海岸新生活圈。
●新北市經發局證實,「淡海科學城」將於淡海二期產業專區推動,主要基地在淡海二期下圭柔山附近約150公頃的產業專區用地,以「科技園區+科學園區」進行規劃。新北市長侯友宜表示:「淡海新市鎮附近有國道1號、台61線、台64線等重大交通建設,未來淡海科學城規劃以通訊業、電動車產業、綠能、高科技製造、智慧物流,以及地方傳統等低污染產業為主,兼顧高科技及地方產業發展,提供在地就業機會, 隨著產業轉型也把很多公共設施帶進來,變成產業都市化,帶動淡水發展。」
●計畫範圍緊鄰淡水都市計畫區北側,南、北以省道臺二線之2號橋與9號橋為界,東至淡水區水源國小,西側邊界因緊鄰台灣海峽,考量海岸生態環境資源,未來海濱遊憩區開發可能性極低,且清查後公有地多分佈於海濱遊憩區西側海域範圍。
●為配合即將實施之海岸法以兼顧保育及生態,故排除海域及其範圍內之公有土地;而陸域部分大多屬私有土地,亦含部分公有土地,原則上仍應保障其參與區段徵收權利,並將該土地劃設為海濱公園用地,未來將依海岸法相關規定及都市計畫法定程序辦理,調整後範圍面積約1,613.78公頃。
淡海新市鎮原採分期分區辦理開發,本計畫將後期發展區因應不同的開發方式分為二期四區開發,說明如下:
●已開發地區(原第一期發展區第一、二開發區)已依原開發執行計畫開發時序,完成區段徵收開發,面積計446.02公頃。
●後期發展地區
第二期發展區第一開發區,面積約655.24公頃;第二期發展區第二開發區,面積約492.52公頃。
第二期發展區第一開發區之空間發展架構,主要將都市生活機能集中於捷運延伸線上,並參酌第一期發展區之分區類型,配置適當之細分區開發強度,以增加都市生活型態之多樣性及土地使用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