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體計畫概觀
●屏東都市計畫於民國2年(日據時期)發布實施,民國50年間開始辦理擴大都市計畫。本計畫區主要區域為國防部進行眷村搬遷改建計畫釋出之礦協東西村土地,原礦協東西村已遷移,土地權屬為國防部管有之國有土地,拆遷後至今現況處於閒置尚未開發狀態,與周遭既有住宅社區間少有道路直接連接,皆尚未擬定細部計畫,缺乏計畫道路、公園用地等公共設施。
●為土地活化利用,提高環境品質並形塑整體景觀意象,並保障周邊私有土地所有權人財產權益不因國有土地處分受到影響,縣政府擬透過變更主要計畫、擬定細部計畫,將原礦協東西村及周邊低度利用土地,整併為一處整體開發區,規劃適當道路系統及鄰里休閒遊憩空間,並以市地重劃方式整體開發,帶動地方繁榮發展。
●屏東都市計畫之行政轄區包括屏東市安樂里等60 個里及長治鄉香揚村一部分在內,計畫面積合計約1,760.66公頃。
●本計畫基地位置位於屏東都市計畫區東北側,周邊主要幹道為中正路、公裕街,為兩計畫道路交叉口以北之住宅區街廓,基地北側為都市計畫邊界,鄰非都市土地農業區,面積約4.8886公頃。
●考量整體環境發展,調查徵詢私有土地所有權人參與市地重劃意願,酌予將周邊私有土地整合納入整體開發範圍。
●為提高都市環境品質,強化都市環境功能,規劃公共設施用地。依據水利法規定,達一定規模以上土地開發利用行為導致排水逕流量增加的問題,故需考量公共設施能兼具有滯洪功能。
●配合聯外道路系統特性及防救災需求,佈局完善動線,並依道路層級,劃設6至15公尺道路。
●規劃面積適當、鄰計畫道路、公共設施用地、接近原土地位置之區位作分配,住宅區預計為連棟透天或獨棟透天形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