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體計畫概觀
●為推動「臺北捷運系統環狀線第二階段路線」,以紓解新北市及臺北市交通壅塞,提供更良好之公共交通工具,並促進地方發展,故新北市段依「變更大漢溪北都市計畫(第一階段)(三重及蘆洲地區)(配合臺北捷運系統環狀線第二階段)(Y20、Y21、Y22、Y23站)案」之內容,辦理本次「變更三重(重陽橋引道附近地區)(二重疏洪道拆遷戶安置方案)細部計畫(配合臺北捷運系統環狀線第二階段)」作業,以利後續捷運工程及土地開發業務之推展。
●本計畫於三重都市計畫區設置Y19B車站、Y22車站、Y23車站及1處逃生豎井,主要計畫共變更2 處捷運開發區及1處捷運系統用地,而屬於三重(重陽橋引道附近地區)(二重疏洪道拆遷戶安置方案)細部計畫者為Y22車站及Y23車站,計2處捷運開發區,分別說明如下:
1.變更編號1:Y22站
位於三重區集賢路與五華街交叉口之集賢路道路南側,變更面積約0.6516公頃,現況為空地,原土地使用分區為商業區。
2.變更編號2:Y23站
位於三重區集賢路、五華國小北側及加油站西側,變更面積約0.1694公頃,現況為二手汽車拍賣販售場使用,原土地使用分區為住宅區。
●政府為配合執行北區防洪計畫二重疏洪道工程,對於位第一期疏洪道工程範圍內之三重地區拆遷戶,遂研議勘選適宜都市發展之現有農業區土地,以市地重劃方式開發之,並以取得之抵費地安置三重地區拆遷戶,後於85年先行發布實施「變更三重(重陽橋引道附近地區)(二重疏洪道拆遷戶安置方案)主要計畫案」,細部計畫於88年發布實施「擬定三重(重陽橋引道附近地區)(二重疏洪道拆遷戶安置方案)細部計畫案」
●因主要計畫所劃設公共設施比例已達30%,故細部計畫土地使用計畫同主要計畫,惟增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要點及事業及財務計畫,細部計畫發布實施至今尚未辦理相關通盤檢討或個案變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