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體計畫概觀
●71年發布實施之「桃園縣觀音鄉草漯地區都市計畫案」即指定本區應以市地重劃方式開發。另在審定「變更觀音(草漯地區)都市計畫(第二次通盤檢討)案」將本都市計畫範圍內待重劃地區劃分為6個整體開發單元,由市府先行擬具市地重劃計畫書,送經市地重劃主管機關審核通過後,再檢具變更計畫書、圖報由內政部逕予核定後實施。
●行政院於104年審議通過「國道2號大園交流道至臺15線新闢高速公路工程」建設計畫,使國道2號往西延伸至臺15線,沿線之城鎮交通完整串聯至國道交通路網,本重劃區盡享聯外便捷交通,吸引大量人口移居並帶動地方經濟發展。
●此外,觀音工業區為臺灣北部地區最大之工業區,總面積632公頃,為了安排並改善大量引進之就業員工及其家屬之居住與生活問題,乃新訂「觀音(草漯地區)都市計畫」。近年已完成桃園科技工業區(面積約275公頃)、大潭濱海特定工業區(總面積約182公頃)等大型工業區土地開發,隨著廠商進駐,將引進大量就業人口,居住用地需求倍增。
●原計畫範圍北至觀音工業區聯外道路外緣50 公尺及觀音工業區與萬安橋為界,西從下厝溪二號橋往南至大草厝既成道路為止,南由福安橋沿菜寮埤邊緣順桃39 號道路,再沿桃園大圳八支線,東至保障橋為界,計畫面積共計504.00 公頃。
●本重劃區坐落觀音區,範圍包括草漯段及塔腳段土地之部分土地,以都市計畫指定整體開發範圍為重劃範圍,總面積約462,900平方公尺,範圍四至如下:
1.東:以都市計畫區外農業區為界。
2.西:以新生路為界(包含新生路一半道路)。
3.南:以水利埤塘為界。
4.北:以成功路邊界為界(不包含成功路)。
●公共設施取得與闢建數量
可無償取得公共設施用地,建構完善公共設施,並可有效提升區內居住環境及公共服務品質。
●提供可建築用地面積、容納人數及預估土地增值幅度本重劃區重劃後可提供建築用地,土地使用效率及強度提高,公共設施建設增加,整體居住環境得以改善。
●重劃後環境改善情形及縮短地區發展年期,藉此次重劃開發,可提供完整之各項公共設施,引導都市合理及有秩序之成長,促進都市發展之經濟規模,並促使都市人口均衡分布。
●藉由地籍重整,促使產權單純化,加速土地開發利用,早日達成都市計畫發展目標。
●透過毗鄰農田水利會溜池之湖濱專用區之開發,可打造兼顧遊憩休閒之小型水岸田園空間,發展地區獨有之居住文化特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