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畫概況
●高速公路嘉義交流道附近特定區計畫,在南部區域計畫及嘉義市綜合發展計畫中,皆以貨物轉運中心區作為本特定區計畫發展之核心功能,惟發展情況並不如預期,不僅都市計畫貨物轉運中心區尚未有業者進駐,位居嘉義市主要入口門戶地區之北港路二側農業區更因違規使用造成紊亂之都市景觀,對全市整體發展影響甚鉅。
●目前,高速鐵路特定區計畫、國立故宮博物院南部院區等重大建設計畫皆將與本特定計畫區產生極大之競合效果,實有對本特定計畫區進行再定位之必要,以提高土地利用價值、促進地區繁榮並解決入口門戶地區之景觀問題。有鑑於此,嘉義市政府乃委託辦理「高速公路嘉義交流道附近特定區北港路二側土地區段徵收可行性評估及主要計畫規劃案」,規劃研訂本案規劃範圍之適宜發展定位並評估以區段徵收方式開發之可行性。
●計畫範圍之東及東北至高速公路嘉義交流道附近特定區範圍為界;北以河川區(中央排水幹線)南界、向東至本特定區計畫範圍界之延伸線、污水處理場用地範圍線及現有墳墓使用土地邊界為界;西北以現況道路西側、農業區分區界及北港路南側為界;西至農業區與20公尺都市計畫道路界線;南側則至特一號道路北側界線,面積約209.26公頃。
●行政里包括竹村里、下埤里、北湖里、保安里及大溪里等五行政里,地籍地段包括鳥岫段、下埤段、溪厝段、大溪段及溪東段等五地段。
1.以公整街廓方式進行空間規劃配置,增加土地利用效率,並提高區段徵收開發之財務可行性。
2.整體空間規劃應配合鄰近地區土地發展紋理,避免產生突兀之空間型態。
3.北港路以南地區因屬依「機場周圍地區航空噪音防制辦法」劃定之第三級航空噪音管制區,原則不宜新建或增建學校、圖書館、醫療機構及住戶。
4.如建議保留之現有住宅區、工業區、加油站及機關等土地,其形狀不規則者,在儘量不拆遷建築物之原則下,配合原址規劃完整街廓或建築基地,以便於整體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