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畫概況
●為辦理運動公園生活園區整體開發計畫,桃園市政府辦理「變更中壢平鎮主要計畫(配合運動公園生活園區整體開發計畫)暨擬定細部計畫案」及「變更中壢(龍岡地區)都市計畫(配合運動公園生活園區整體開發計畫)暨擬定細部計畫案」,於102年經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會議審定後,續辦理區段徵收作業,於108年公告區段徵收,都市計畫並於109年公告實施。
●中壢運動公園生活園區整體開發計畫範圍以環中東路、中山東路、龍岡路、龍勇路、龍慈路所圍之地區,分屬中壢平鎮及中壢(龍岡地區)等兩處都市計畫區,合計面積約為74.20公頃。
●其中中壢(龍岡地區)都市計畫區所佔面積約50.53公頃(佔68.10%),中壢平鎮都市計畫區面積則為23.67 公頃(佔31.90%)。
●為維護區內現住居民之權益,中壢運動公園生活園區整體開發計畫區內,既有之合法密集之住宅社區聚落不納入區段徵收範圍,並劃設為住宅區(再發展區),其餘地區皆納入區段徵收範圍,面積合計72.95公頃。住宅區(再發展區)劃定原則如下:
1.既有合法社區、聚落,建物密集且面積大於0.2公頃以上,並不影響地區景觀且與地區發展相符者。
2.前述建物密集且面積大於0.2公頃以上,得以計畫區範圍外或已發展地區之既有合法社區、聚落合併計算。
3.前述既有合法住宅社區、聚落之範圍係以建築使用執照登載之建築基地以及通行所需私設通路之地籍範圍線為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