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畫概況
●水里都市計畫於58年公布實施,69年進行第一次通盤檢討,並於77年公布實施,其後於79年完成第一期公共設施保留地專案通盤檢討,82年完成第二次通盤檢討;另因應921大地震,為避免因震災可能引發人民權益及日後執行都市計畫之準確性,於95年發布實施「變更水里都市計畫(都市計畫圖重製檢討)」案,第三次通盤檢討則於95年發布實施。
●本案經提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107年會議審查通過,依照前開會議決議:「本案如經本會審決通過後,變更內容超出原公開展覽範圍者,另案辦理公開展覽及說明會,公開展覽期間如無任何公民或團體陳情意見者,則報由內政部逕予核定,免再提會審議;公開展覽期間公民或團體提出陳情意見,則應再提會討論。」,經依前開會議決議再行辦理部分變更案件之公開展覽及說明會後,期間公民或團體陳情意見業再提經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108年會議審查通過。
●計畫區位處水里溪與濁水溪匯流處,區內並有省道臺16線穿越,北通集集、南至日月潭,為臺16沿線重要觀光遊憩據點;此外北側有鐵路集集支線經過,並於區內設置水里車站,於彰化二水接縱貫鐵路,在南投縣內共設濁水、龍泉、集集、水里、車埕等5站。
●本次以現有的水里都市計畫區為通盤檢討範圍,其範圍以鄉公所所在地附近之鄉街地為中心,計畫區南側範圍以拔馬坑溪河川中心線為南界範圍,行政區包括農富、中央、城中等8個村之部分地區,計畫區總面積為156.64公頃。
●本次檢討變更市2市場用地為住宅區,變更後住宅區面積增加0.20公頃。因計畫區溪北鄰里單元內已有一處公有零售市場;溪南鄰里單元則規劃2處,其中市二尚未徵收,而市三雖為縣有地,但仍未開闢。且水里鄉人口逐年遞減,且現有公有零售市場已足敷使用,加以溪南鄰里單元仍有市三用地,故已無市場用地之需求。調整後,可提高土地利用效益並兼顧土地所有權人權益。
●檢討變更停1停車場用地為住宅區,變更後住宅區面積增加0.11公頃。考量該停車場用地業經內政部101年准予發還土地,故為維土地所有權人權益,併鄰近分區變更為住宅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