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畫概況
●名間都市計畫係於民國64年發布實施,其後分別於民國71年完成第一次通盤檢討,民國78年完成第二次通盤檢討。
●自核定實施名間都市計畫以來,名間都市計畫已歷經多次個案變更,期間名間都市計畫於921地震後,有鑒於歷經時空發展之變遷,加以地震後造成的土地位移,乃進行都市計畫圖重製通盤檢討,並於民國95年完成發布實施在案,惟該次通盤檢討僅就都市計畫圖進行重製檢討,故自第二次通盤檢討迄今已18年,並未針對本計畫區進行全面性通盤檢討,致實質發展情況產生諸多課題亟待解決,加上已超過本計畫之計畫目標年民國86年,實有辦理第三次通盤檢討之必要。
●本次通盤檢討以名間都市計畫區為檢討範圍,其計畫範圍東至同源圳東南丘陵地坡腳,南距集集鐵路以南約200公尺,西至中山村村庄之西,北至名間國中北面水溝,計畫範圍包括南雅、中正、中山及濁水村之部分,計畫面積為240.0179公頃。
●近年來因永續發展的概念推行,及環境保護的政策執行,使得基於生態學原則而延伸的生態都市,被認為是能夠實現永續發展的未來都市模式。 生態城市以人類生存價值為主要核心,然就其可實踐性而言,可定義為一個涵容較多生態活動之城市。台灣近年來積極推動「永續發展」政策,已擬定「國家永續發展行動計畫」,並組成國家永續發展委員會,建構國家永續發展指標系統。於此國家政策指導原則下,配合上位及相關計畫對名間鄉的發展定位,將永續及生態之概念融入計畫發展當中,建構一觀光休閒兼具永續生態的農業都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