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畫概況
●「復興都市計畫」係屬主要計畫與細部計畫合併之都市計畫,於63年8月10日公告實施,其後分別於民國72年、79年、87年及102年發布實施通盤檢討案。
●為符都市計畫之主要計畫與細部計畫拆離之政策目標及落實地方自治之精神,於本次檢討前將現行都市計畫劃分主要計畫與細部計畫應表明之實質內容,其中劃分後之主要計畫通盤檢討案名為「變更復興主要計畫(第五次通盤檢討)案」,係依據劃分後之主要計畫內容做為檢討依據;而本案則為劃分後之細部計畫通盤檢討,計畫案名為「變更復興細部計畫(第一次通盤檢討)案」,係以原都市計畫及檢討後之主要計畫內容作為檢討依據。
●本計畫區以復興區公所所在地之街區為中心,其範圍北至水源地,南迄角板山麓,東西側以現有小溪為界,計畫面積為81.82公頃。
●本計畫區位於台七線省道旁,交通可及性高,為北橫公路系統途中的休憩站點,區內的角板山遊憩區更為構成北橫公路系統的風景名勝之一。計畫區發展構想如下:
1.建構與自然融合共存的綠色生活空間
配置合宜之土地使用、公共設施、交通系統、防災系統等計畫,建構安全、舒適、便利與美觀的居住環境。
2.保留泰雅文化紋理,活化昔日歷史人文景觀,帶動觀光休閒生產
以文化生態知性觀光模式帶動地方發展,整合泰雅原住民文化及歷史人文景觀等地方觀光資源,透過文化生態知性觀光模式帶動地方整體發展。
3.串聯藍與綠,營造永續生態空間
整合藍綠帶等自然環境資源以及都市開放空間,營造人與環境共生之永續生態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