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畫概況
●基隆市都市計畫承襲日本人所訂的「市街改正計畫」發展模式。民國60年後,鑒於都市發展之需要,行政院經合會於61年訂定「基隆市綱要計畫」,迄至75年賡續辦理「修訂基隆市綱要計畫」,同年亦擬定「基隆市綜合發展計畫」。
●本次通盤檢討範圍位基隆市北部偏東的信義區,該區為基隆市區的文教區所在,因人口成長及地方發展等因素,於民國78年發布實施「擬定基隆市港口商埠地區(深澳坑市地重劃地區)細部計畫」案,並採市地重劃開發提供當地住宅腹地,賡續於民國94年發布實施「擬定基隆市港口商埠地區(深澳坑地區)細部計畫」案引導都市健全發展。
●由於深澳坑市地重劃區因土地使用管制要點規定住宅區僅能作純住宅使用,致該地區居民生活不便,故一併納入本次通盤檢討範圍內,以導正都市正常發展並提升居民生活環境品質,是為本計畫之緣起。
●「擬定基隆市港口商埠地區(深澳坑市地重劃區)細部計」畫案於民國78年公告實施計畫區屬基隆市港口商埠部分都市計畫範圍內;「擬定基隆市港口商埠地區(深澳坑地區)細部計畫」案於民國94年公告實施後,迄今歷經六次主要計畫個案變更案及「擴大暨變更基隆市主要計畫(通盤檢討)案」。
●本次通盤檢討範圍包括上述二處細部計畫區,一為「基隆市港口商埠地區(深澳坑市地重劃區)細部計畫區」;一為「基隆市港口商埠地區(深澳坑附近地區)細部計畫區」,其範圍西起培德高職,北至槓子寮小段保護區,東北側至「新豐街」,東至信義區與新北市瑞芳區交界處,基地呈東西向狹長形,計畫面積分別為23.52公頃及304.59公頃,合計328.11公頃。
本次通盤檢討範圍2 處細部計畫區皆座落於基隆市(港口商埠地區)主要計畫範圍,其與主要計畫之關係說明如後:
●計畫年期與計畫人口:維持原計畫人口51萬人。
●所屬區位及空間定位:「擴大暨變更基隆市主要計畫(通盤檢討)(第一階段)」案,將基隆市定位為「北部區域之海洋科技、海洋遊憩以及山林渡假中心」以及「台北都會區之優質住宅及渡假會議中心」,全市劃分為四個規劃地區,中心區、東區以及西區組成一個新鎮;南區為另一個小型新鎮;中心區為主要的商業中心所在。本次通盤檢討範圍大部分坐落於該計畫所劃設之東區。
●鄰里單元、容納人口:本次通盤檢討範圍位於基隆市住宅社區及鄰里單元第7住宅社區之第19及第20鄰里單元,容納人口分別為10,000人及9,000人。但現行2處細部計畫區計畫人口合計26,500人。
●土地使用、公共設施及道路系統:港口商埠地區主要計畫為單一核心式密集發展模式。在此架構下,本次通盤檢討範圍仍以住宅社區及工業區發展為主,並依住宅社區與鄰里單元配設國民小學、國民中學、社區公園等公共設施用地,道路系統則分別以台62線及深澳坑路-培德路作為跨縣市及通往市區主要動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