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畫概況
●本計畫乙種工業區於82 年03 月發佈實施「變更高速公路斗南交流道附近特定區計畫(第二次通盤檢討)案」附帶條件(應辦理整體開發後,始得發照建築,應另行擬定細部計畫,擬具公平合理之事業及財務計畫,並俟開發完成後始得發照建築),惟本計畫區迄今仍未能完備實質開發作業。
●雲林縣政府為積極引導斗南交流道附近地區都市及產業健全發展,乃配合辦理「變更高速公路斗南交流道附近特定區計畫(第四次通盤檢討)」案,針對計畫區整體土地使用、交通運輸、公共設施等規劃內容以及開發方式重新研訂具體可行計畫內容,考量計畫範圍實際使用現況、土地所有權人意願以及實質開發財務可行性,劃分為辦理市地重劃整體開發地區以及採自願捐獻代金方式辦理等二種不同開發方式。
●本計畫市地重劃整體開發作業係由雲林縣政府採公辦市地重劃方式辦理開發,本計畫乃依據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第875、921 次會議決議內容以及都市計畫法第17 條規定,辦理本計畫區細部計畫擬定法定程序作業,期能引導本計畫區健全發展以及落實土地使用分區管制、保障民眾權益。
●本計畫區位於高速公路斗南交流道東南側位置,計畫範圍土地使用分區包括:乙種工業區、產業專用區、加油站專用區、宗教專用區(面積32.3632 公頃、佔計畫範圍70.84%),公共設施用地包含:公園、園道、綠地、溝渠及道路等公共設施用地(面積計13.32 公頃、佔計畫範圍29.16%),面積合計45.6832 公頃。
●本計畫區土地使用計畫主要規劃為乙種工業區、產業專用區等產業發展用地,並無住宅區、商業區等居住人口,因此,依據主要計畫人口數據推估,本計畫區開發後預計將吸引就業及居住人口約1,400人,活動人口密度每公頃約31人。
●推估方式說明如下:本計畫區乙種工業區、產業專用區整體開發區面積計約31.85公頃,採工業區人口密度約75人/公頃計算,總計將引進約2,389名就業人口。其中若以約1/5就業人口將居住於本計畫區、雲林縣全縣民國107年底戶量2.93人/戶計算,預估本計畫區產專區及乙工區之開發引進就業及居住人口約為1,400 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