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畫概況
●大林都市計畫於民國61年1月7日發布實施,期間曾於民國69、81、91年辦理三次通盤檢討,自前次通盤檢討發佈實施至今已18年。因計畫已超過辦理通盤檢討之法定時限,故「變更大林都市計畫(第四次通盤檢討)案」經99年鎮都市計畫委員會及103年嘉義縣都市計畫委員會審議通過,並於105年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審議通過。至108年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審議通過「變更大林都市計畫主要計畫(第四次通盤檢討)再提會討論案」。
●計畫區內未開闢之「文高」學校預定地,自規劃以來未辦理開發,僅做臨時性使用,長期造成私有地主權益受損,經教育部101年表示此地已無設校之需求,因此重新審視都市計畫內容,透過本都市計畫案解除「文高」學校用地,將該用地變更為住宅區及商業區,重新規劃園道、道路及廣場等相關公共設施用地,並經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105年審議通過在案;本案另於108年會議同意嘉義縣政府申請延長3年開發期程。
●本重劃區坐落嘉義縣大林鎮,範圍包括平林段721地號等15 筆、吉林段332地號等7筆,總面積約44,100平方公尺。
●範圍四至如下:
東:自都市計畫編號2-1 號道路至大林體育運動公園西南側現況10公尺道路為界。
西:台鐵鐵路為界。
南:民生路北側都市計畫農業區為界。
北:大林火車站之東側都市計畫編號2-1 號,寬度12 公尺道路為界。
●考量慈濟醫院及大林車站周邊已逐漸形成商業區,冀透過本案重劃開發,以延伸既有鎮中心之商業機能,提高商業服務層級及塑造大林鎮之複合性消費商圈。目前住宅區以鐵路分為兩大區塊,鐵路西側屬早期發展區,建物密集,惟東側未開闢之住宅區土地多為台糖公司持有,無興建計畫及出售計畫,導致大林車站東側大面積住宅區仍為空地做低密度之使用。
●藉本案之開發,可增加園道用地及廣場用地,加上本區鄰近都市核心,透過調整土地使用及配置公共設施用地,得以加速本地區開發利用,提高土地利用價值,並得串聯周邊環境資源,形塑地區發展核心空間。透過重劃方式整體開發後,預期可為本區帶來多樣化的機能與助益,帶動地區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