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畫概況
●「擬定臺南科學工業園區特定區計畫時,於新市區建設地區共劃分為15個開發區塊,每一開發區塊面積約為50~60公頃,就開發財務及提供的都市服務機能而言,均為適當的整體開發規模。於本計畫區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自民國94年訂定,並於民國96及民國99年辦理專案通盤檢討,主要為落實陽光電城政策及生態城市理念訂定相關管理措施。
●因各計畫擬定之時空環境背景差異、各都市發展程度各有特殊性等,過去本計畫區為落實陽光電城政策及生態城市理念,導致部分土管要點內容較為繁雜,且實際執行時因條文疑義需加以確認協處,延宕地區開發申請時程。考量臺南市已合併升格為直轄市,希冀以直轄市角度整合,檢視過去執行疑義,並落實實際發展需求,故依都市計畫法第26條規定進行全面性之檢討。
●本計畫區位於臺南市善化區蓮潭里及新市區大營里,計畫範圍為東側與開發區塊O相鄰、以22-20M道路中心線為界;南側與開發區塊N及公(滯)11相鄰以3-50M 道路中心線及公(滯)11為界;西側與台鐵縱貫鐵路相鄰、以28-12M道路西側邊界線為界;北側至15-25M道路北側邊界線為界,總計計畫面積為106.94公頃。
1.配合中央法令修訂變革及都市計畫法臺南市施行細則施行,檢視原計畫內容執行不合時宜條文及執行疑義。
2.促進土地有效利用及管理彈性,強化生活機能服務,並建立開發區塊土地使用分區管制內容之一致性與整體性原則。
3.落實陽光電城之計畫目標,且因應生態城市規劃思潮,檢討納入低碳生活與綠色運輸的管制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