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體計畫概觀
●為符合82年行政院核定「新竹科學城發展計畫」之地位指認,制定「新竹科技特定區計畫」,並於 93 年發布實施。
●該計畫依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第 521 次會議決議內容規定:「⋯2.由乙種工業區調整為其他使用分區之指定整體開發區,所應回饋及捐地部分,應參照部頒『都市計畫工業區檢討變更審議規範』規定,由土地所有權人與新竹市政府簽訂協議書納入計畫書規定,以確保雙方權利義務關係。」,由於本案未於特定區計畫核定前由土地所有權人與本府簽訂協議書,納入都市計畫書規定,故依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第 521 次會議決議暫予保留,並劃設為保留案第四案。
●本計畫配合新竹市政府「竹科 X 計畫」公道五路科技廊帶整體策略規劃內容,辦理本計畫指定整體開發區(編號四)之細部計畫變更,劃定科技商務區、公園兼兒童遊樂場用地及道路用地。
●計畫區座落於「新竹科技特定區細部計畫」東側邊界,原屬該計畫暫予保留案第 4 案,鄰近臺鐵縱貫線北新竹車站及內灣線千甲車站,其中北新竹車站位於本基地西側約 1.1 公里處,千甲車站位於本基地東北側約 500 公尺處,離國道一號中山高速公路公道五交流道約 700公尺,約 5 分鐘車程。
●計畫範圍北側及東側緊鄰特定區計畫之計畫邊界,南側以公道五路為界、西側以水源街為界,土地面積約為 12.37 公頃。
●本計畫整體開發區塊採公辦跨區市地重劃方式辦理,未納入重劃範圍者仍採開發許可方式申請開發。
●考量中油油庫之再生議題,依據「竹科 X 計畫」定位此區為創新研發地區,結合在地軟體、硬體產業群聚優勢,提高周邊地區之環境競爭力及附加價值。
●保留S1 油槽,打造為環保景觀示範區,塑造為重要的文化古蹟景觀廊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