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體計畫概觀
●93 年至 109 年期間新莊都市計畫人口呈現逐年增加趨勢,然其學齡人口卻是逐年減少,反應出生率減少導致學校用地需求減少現象。
●「高中一」學校用地尚未進行徵收,現況皆為臨時建築使用,新莊都市計畫區之住宅區、商業區開發接近飽和狀況,依「都市計畫法」及「變更大漢溪北都市計畫(新莊地區學校用地專案通盤檢討)案」變更編號第一案之附帶條件,辦理細部計畫擬定作業,以促進地區整體發展。
●計畫區位置座落於國小四西側之高中一用地(龍安路與民安西路交會處),計畫面積為 3.2044 公頃(原「高中一」高中用地 3.1517 公頃與西側未開闢計畫道路 0.0527公頃)。
●配合本案附帶條件所定開發方式,係採公辦市地重劃方式開發。
●依本案主要計畫之指導與地方長期強烈反映有運動中心及停車場之需求,為滿足上開需求,本計畫變更後公共設施用地以劃設公園用地兼體育場用地為主,以補充鄰近地區欠缺之公園及運動中心需求。
●配合住宅發展出入交通之需要規劃必要出入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