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畫概況
●新店安坑地區主要計畫於民國86年公告實施。曾辦理「安坑地區」配合台北都會區快速道路系統體發展計畫台北縣側環快南端銜接點延伸至五重溪後段工程計畫案;以及辦理「安坑地區主要計畫文中一(達觀國中)、文小一(玫瑰國小)之土地取得方式由區段徵收改為一般徵收或撥用案」,辦理都市計畫變更。
●本次檢討之內容,係新店安坑地區都市計畫,係於96年核定實施「擬定新店安坑地區細部計畫(區段徵收範圍及醫療專用區以外地區)」案,訂定之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要點。
●本計畫位於新店區西側,範圍東至安坑橋,西至五城以西約1、200公尺處,沿110號縣道(安康路三段)兩旁延伸至山脊線以內地區,東西長約3.7公里,南北寬約2.1公里,面積509.2881公頃。
●配合施行細則規定刪除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要點內土地使用分區、公共設施用地之建蔽率、容積率、開挖率、院落及騎樓留設、應辦理都市設計審議地區等重複性規定,並保留地區特殊性規定。
●配合施行細則規定刪除用語定義、舊市區小建築基地整體開發規定、透保水規定、綠能屋頂規定、容積獎勵項目(防災性能獎勵、天然災損獎勵、基地保水獎勵、創意建築獎勵、公益性設施獎勵)並修改容積獎勵上限。
●依照全市土地使用管制一致性之原則及配合市府政策,規定基地綠化調整花草樹木覆土深度規定、公共設施用地開挖率得依都審決議辦理、捐贈公益性設施折繳代金計算方式、工業區立體化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