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畫概況
●本基地緊鄰已核准「苗栗縣通霄鎮月稱光明寺」(簡稱一期),一期已於101年取得寺廟主管機關同意設立,環境影響說明書亦於100年通過,並於103年取得水土保持完工證明書,104年經縣政府同意變更編定。相關建設陸續進行中,而一期並未納入二期申辦範圍,僅於二期報告書摘錄敘述與二期關聯性。
●由於一期設置內容尚無法滿足上述宗教園區功能多元性需求(包括殿堂類學修類、行政類、生活類及服務類等空間需求)及核定僧眾約為500人,未來初估將有4000多人,因此依規定提出月稱光明寺第二期的申請,希望能順利圓滿的籌建福智僧團的根本道場。
●本基地範圍包含通霄鎮五南段775號等18筆土地、苑裡鎮興隆段1號等20筆土地、苑坑段1028號1筆土地,共39筆土地,總面積為38.060873公頃。
●本基地緊鄰已核准「苗栗縣通霄鎮月稱光明寺」(簡稱一期核定面積144,380.49平方公尺)在考量本基地宗教園區(簡稱二期申請面積380,608.73平方公尺)與一期不可分離之特性及最佳的營運模式與最低成本下,在用地選擇以鄰近土地為優先考量。
●爰此,本基地北側緊鄰一期開發範圍,而一期並未納入二期申辦範圍,以道路及保育區彼此連接,而各自土地使用計畫之各項留設均各自符合「非都市土地開發審議作業規範」之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