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畫概況
●高速公路苗栗交流道附近特定區計畫第三次通盤檢討業經96年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審議通過,其中有關貨物轉運中心區整體開發涉及使用分區調整及檢討允許使用項目部分,考量縣府未提具具體之發展計畫內容,故決議列為暫予保留第1 案。
●而後貨物轉運中心區內土地所有權人已整合參與開發意願及相關具體內容,由苗栗縣政府提請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續行審議,並經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審議通過,同意將貨物轉運中心區變更為產業專用區並另行擬定細部計畫,以市地重劃方式開發。
●計畫區位於苗栗市水源里及公館鄉鶴岡村交界處,高速公路苗栗交流道附近特定區「機四」機關用地東側,北抵臺72線「東西向快速公路-後龍汶水線」,西至臺6線「後汶公路」,其餘皆臨農業區,計畫面積約為7.83公頃。
●考量建築基地開發規模需求,及保留其土地配置使用之彈性,區內係劃設大尺度街廓為原則。
●為形塑計畫區對外連通之門戶意象,與整體營造為區內之主要綠帶軸線, 提升計畫區綠覆面積,區內主要道路以劃設20公尺園道為原則。
●配合滯洪、防災需要,於集水分區地勢較低處規劃滯洪設施留設空間。
●公共設施配置兼顧周邊環境紋理,並整合水圳、灌溉溝藍帶資源,達效益最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