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體計畫概觀
●行政院109年核定「高鐵延伸屏東新闢路線可行性研究」並由交通部鐵道局辦理綜合規劃作業,高鐵延伸屏東計畫路線將自高鐵左營站經高雄市仁武、鳥松、大樹等區,跨越高屏溪進入屏東縣後,於屏東市台糖六塊厝農場設站,預計於122年通車。
●本計畫於屏東縣政府112年公開展覽,並經112年屏東縣都市計畫委員會第237次會議及113年屏東縣都市計畫委員會第240次會議審決在案,針對審決修正之計畫內容超出原公開展覽範圍部分,屏東縣政府113年公告再公開展並辦理說明會。
●本案主要計畫第一階段業經內政部113年8月核定,屏東縣政府113年8月發布實施,將依循主要計畫之指導,進行第一期發展區細部計畫實質開發計畫之研擬,劃分主要計畫與細部計畫內容,建立計畫管制層次,並依據重大建設園區開發計畫性質及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管理權責,分區訂定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要點及都市設計基準。
●本計畫範圍為主要計畫第一階段發布實施案內依區域計畫法先行開發之既有園區(屏東縣運動休閒園區、屏東科技產業園區(擴區)、屏東科學園區)、臺鐵路線所需範圍、部分六塊厝排水、古蹟、天然氣事業部與部分省道臺1線,以及聯外道路改善計畫之路段 ,計畫面積約129.13公頃。
●本計畫以高鐵屏東車站為核心,制定分期分區發展計劃,分成第一期發展區極地按期發展區。
●第一期發展區:第一期發展區係以配合重大建設計畫且依區域計畫法先行開發地區、既成發展區。
1.配合重大建設計畫且依區域計畫法先行開發地區:為屏東縣運動休閒園區(第一期)、屏東科技產業園區(擴區)、屏東科學園區及高鐵屏東特區聯外道路改善計畫之 2 號道路、1-1、1-2、2-1及 2-13 號道路等範圍。
2.既成發展區:為依現況劃設或保留、已開闢之公共設施用地等,包括園道二用地以南之六塊厝排水(綠一用地、綠(道)二用地)、1號道路(省道臺 1 線)、電路鐵塔用地、住宅區北側之鐵路用地及鐵路兼園道用地、古蹟保存區、液化天然氣事業專用區等範圍。
●第二期發展區:以高鐵站區、維修機廠及相關軌道設施需用土地、屏東縣運動休閒園區(第二期)預定地、國立屏科實驗高級中等學校及其周邊住商腹地與公共設施用地、省道臺 1線兩側高鐵科技經貿專用區為範圍,並配合開發建設時序劃分二處整體開發地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