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體計畫概觀
●本案依民國 109 年公告發布實施之「變更臺中市豐潭雅神地區都市計畫主要計畫(豐原都市計畫-第三次通盤檢討)(第二階段)案」,暫予保留案件第 2 案,依此本案續依通盤檢討暫予保留另案辦理事項規定,研擬變更方案,並依法定程序辦理變更。
●變更範圍位於豐原都市計畫區豐原內環工業區,依內政部 108 年函同意備查「臺中市都市發展暨都市計畫工業區檢討策略」指導位屬產業轉型再生地區,並依臺中市區域計畫之指導,建議將內環工業區檢討為住商分區,本案依「都市計畫工業區檢討變更審議規範」規定進行環境檢測,確認無環境污染情形後,依據前開規範第 2 點及都市計畫法第 26 條辦理變更。
●變更範圍按區位特性、周邊未來發展需求,調整土地使用機能,並提供妥適之公共設施,改善周邊工業區夾雜於住宅、商業及校園環境的不相容情形,爰依上述都市計畫工業區檢討策略及相關上位計畫,辦理變更主要計畫,並配合擬定細部計畫。
●變更範圍北臨圳寮路(豐-11-16-12M)、南面榮春街(豐-11-17-12M),東西兩側將以新增道路規劃為完整街廓,並提供為南北兩側之交通串聯。變更範圍東側為中山路帶狀商圈,往南則為富春國小及中正路核心商業區,往北、往西則連接住宅區、圓環西路及葫蘆墩公園、豐圳公園等綠帶系統,變更後將可提供周邊商業、服務業及休閒遊憩等產業及環境串聯發展。
●本次變更範圍含臺中市豐原區豐圳段 296 地號等 21 筆土地,面積計 1.8078公頃。
●因應未來商業發展規模需求,以商業區之土地使用規範為符合商業服務發展需求,並可藉由商業空間帶動周邊都市活動,如提供就業機會、帶動經濟發展、休憩環境的營造、鄰里活動場域的發展。
●本計畫案變更後未來由申請人依「都市計畫工業區檢討變更審議規範」自行整體規劃、興建、管理及維護,於都市計畫發布實施之日起 3年內,完成公共設施之興建、移轉及繳納土地回饋代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