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體計畫概觀
●變更板橋都市計畫第二次通盤檢案(第一階段)先行發布實施後,關於本通盤檢討案 104 年再行公開展覽變更編號 3-2 案「變更行水區為住宅區(附)及宗教專用區(附)」,因附帶條件涉及整體開發、協議書簽訂,得視實際發展需求,列入以後階段辦理。
●目前行水區內部分地區房屋密集,居民多次陳情有需要解除行水區禁限建管制的急迫性,且本變更案住宅區(附)之附帶條件開發方式經 「光復橋南、北側住宅區附帶條件開發方式財務可行性評估報告」評估後,全區採區段徵收方式不可行。
●另依行政院 88 年函示,參考「都市計畫整體開發地區處理方案」,考量保留地主與政府辦理整體開發之彈性,得以市地重劃或都市更新方式,並依本通盤檢討案審議通過之「光復橋南、北側住宅區附帶條件細部計畫擬定原則」所劃設之單元分區辦理開發,據此,本案將採市地重劃方式辦理後續開發事宜。
●本計畫區位於光復橋南側細部計畫單元F及單元G,座落於新北市板橋區港子嘴段,共計143筆土地,總面積約為 2.88公頃。
●本細部計畫以市地重劃方式辦理開發,其公共設施用地由土地所有權人按受益比例共同分擔。
●工程方面,道路用地及公園用地等工程由重劃會負責開發,其開發經費列入共同負擔項目,亦由區內土地所有權人按所占比例共同分擔,並以抵扣抵費地方式折價抵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