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畫概況
●本計畫依民國84年8月7日發布實施之「變更中壢平鎮都市擴大修訂計畫(第二次通盤檢討)案,暫予保留,另案辦理部分」案(保留案編號一)(原工二十三工業區變更為住宅區)附帶條件規定內容辦理開發。
●桃園市政府為解決該地區原變更附帶條件難以辦理整體開發之問題,乃依內政部頒「都市計畫整體開發地區處理方案」,選擇適當解決對策,同時配合具體可行規劃方案,辦理「擬定中壢平鎮都市擴大修訂計畫(原部分工二十三工業區變更為住宅區)細部計畫案」。
●依已審定之「擬定中壢平鎮都市擴大修訂計畫(原部分工二十三工業區變更為住宅區)細部計畫案」之事業及財務計畫規定,以市地重劃方式辦理開發。並透過興闢完善之公共設施,塑造良好都市景觀,促進土地合理有效使用,加速地方建設,提升地區生活環境品質,乃辦理本次自辦市地重劃。
●本重劃區涵蓋桃園市中壢區普義段909等12筆土地,面積合計為8.86公頃。範圍四至如下:
東:至新街溪黃屋庄支線為界。
西:至普義路東側約70公尺為界。
南:至中原豪景社區為界。
北:至生態綠地為界。
●公共設施取得與闢建數量
可無償取得公共設施用地33,373平方公尺,建構完善公共設施,節省政府土地徵收費用16.02億元。
●提供可建築用地面積、容納人數及預估土地增值幅度
本重劃區重劃後可提供建築用地面積為55,245平方公尺,住宅區總樓地板面積約為110,490平方公尺,計畫容納人口為2,210人。
●重劃後環境改善情形
藉由此次重劃開發,可提供完整之各項公共設施,引導都市合理及有秩序之成長,改善重劃區域內都市環境景觀,並帶動附近地區都市健全的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