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畫概況
●原建國二村眷戶業於民國94年搬遷至經國新城,騰空後之土地國防部將辦理標售, 嘉義市針對該地區未來之開發作管制性之規定,於民國94年發布實施「建國二村附近地區土地使用管制要點」, 成為本市第一處實施都市設計地區。
●嘉義市建國二村、復興新村地區現行主要計畫(變更案)於102年發布實施, 細部計畫於102 年公告, 都市更新計畫於102年公告發布實施。嘉義市政府於106年召開「嘉義市政府活化利用閒置不動產推動小組會議」。決議將重新研擬規劃構想後與國防部協商。故為重新檢討建國二村地區發展構想, 研擬適當之土地開發與處分方式, 以符合市場及地方發展特性, 加速土地去化與促進該地區發展, 爰配合主要計畫個案變更辦理本地區細部計畫個案變更。
●本變更基地位於本市市中心東側邊緣之建國二村及復興新村, 變更範圍包括公明路、啟明路、朝陽街及民國路所圍成之區域(不含民族路與朝陽街之間夾雜之私有地), 面積約9.2960公頃。
●本次變更後透過市地重劃開發,市府可取得3.5525公頃公共設施用地(公園、停車場、廣場兼停車場及道路等用地),變更後增加公共設施面積0.0247公頃。
●透過公共設施立體多目標可提供849個公共停車位及2,038㎡ (616坪)樓地板面積做民眾活動中心、綜合教室、綜合式社會福利中心、長照中心使用。
●依據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要點規定:公園用地(公45)及廣場兼停車場用地(廣停5)地下立體多目標使用為停車場時,允許與U2、U3、U4 單元地下停車場互相聯通。強化開放性公共設施與商業設施之串連, 帶給民眾更便利的休閒、遊憩及購物環境。
●透過本計畫都市設計相關規定, 以平面或立體連通串連各商業空間及周邊大型開放空間(KANO 園區、啟明公園),構築舒適之購物、休閒及遊憩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