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畫概況
●本計畫區原為「南崁新市鎮都市計畫」區內之市鎮中心(含文事中心及中心商業區),該計畫於民國64年10月3日公告發布實施。為使本計畫區土地能儘早開發使用,民國88年桃園縣都市計畫委員會決議。.辦理本計畫區之整體規劃設計及擬定細部計畫作業。此外,為配合內政部已於民國76年撤銷南崁地區之新市鎮名稱,避免原土地使用分區名稱造成將來執行上之疑義,及細部計畫整體規劃設計之實際需求,本計畫區業已完成主要計畫之變更,調整原位於中間街廓的市鎮中心(文事中心)至北側街廓,並明確定位為藝文展演用地,原市鎮中心(中心商業區)則變更土地使用分區名稱為商業區。
●變更內容
1.串聯商業區發展軸帶以創造商業中心之聚集效益,避免商業機能中斷。
2.提供多元化藝文設施用地,提升桃園都會區之文化及藝文水準。
3.考量日後藝文展演用地擴展之可能性,以計畫區北側街廓之使用彈性與朝外固發展之條件較佳,有利未來之發展需要。
4.為避免將來執行之疑義,及參酌規劃原意,取消市鎮中心(文事中心及中心商業區),明確區分為商業區與藝文展演用地。
2.面積與範圍
●本計畫區位於桃園市南崁地區中正路、新埔六街、南平路及大興西路間,且為同德五街與同德六街區分為3個完整之街廓。以區位而言,基地北距南崁交流道約1公里,南距桃園市中心區約5.7公里,全區屬桃園-一市新埔段,面積合計為16.0公頃。
●配合開發計畫,規劃適當比例之建築用地及公共設施:整個計畫區將發展為商業、辦公、住宅及藝文展演設施之混合使用區,並將以商業、辦公、住宅發展依市場需求與產業趨勢引入適當的產品,充分運用開放空間、藝文活動、公共藝街、精緻商業、建築、景觀植栽及都市設計等重要元素之結合,塑造此區高品質的形象,成為適合工作與豐富藝術生活的地區。
●商業區集中劃設,串連既有商業設施,創造聚集功效:考慮商業區之聯貫性,調整原都市計畫土地使用分區之配置位置,將多功能藝文中心配置於南平路、同德六街、中正路及新瑜六街所圍成之街廓,商業區則集中配置於同德六街以南街廓。
●公共設施用地多目標使用,提昇土地利用效益,建議區內公共設施得作多目標使用,以提高公共設施之服務水準。
●放寬藝文中心容許使用項目,增進使用彈性,鼓勵民間參與投資興建:藝文中心內之表演藝術設施是希望將高品質之國際級藝文表演活動如歌劇、交響樂團帶入桃園地區,並能擴大其使用彈性,使之與商業活動結合,以提高民間參與投資誘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