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體計畫概觀
●臺南市北門區位於臺南市西北側沿岸,當地原以曬鹽、養殖及漁撈為主,行政院於民國92年成立「雲嘉南濱海國家風景區」並於此設立雲嘉南國家風景區管理處,為北門觀光發展帶來新的生機。
●為因應地方需求及觀光發展,本次擬定作業重新檢討北門區總體發展方向,並在國土計畫法指導原則下,規劃合理的都市空間發展模式,提供適宜之公共設施,改善生活品質,以助於穩定城鄉人口,並因應未來地方觀光旅遊事業發展需求,配置合宜之都市發展用地,除使其符合時勢所趨外,亦完善地方基礎公共設施服務,帶動地方整體健全發展。
●計畫區以北門區公所所在地及其附近地區為計畫範圍,地理區位東以省道臺17 線為界,西以西濱快速道路臺61 線為界,南側以現況雲嘉南鹽田復育區北側道路南緣為界,北側則以永隆溝往北直線距離延伸至國有閒置鹽田約260 公尺處,範圍面積約計52.18公頃。
●考量民國99年12月25日臺南縣市合併後,北門區發展現況已與原擬定計畫內容不符,北門區位屬雲嘉南濱海國家風景區、台江國家公園建構之觀光旅遊、生態教學之軸帶中心點,除作為國家風景區管理處重要之行政中心、及濱海門戶小鎮之核心觀光功能,引進遊客衍生所需住宿、餐飲、購物之需求外,也可帶動周邊產業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