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體計畫概觀
●礁溪都市計畫休閒渡假區為「礁溪都市計畫(第四次通盤檢討)」時,將⼯業區及部分農業區變更休閒渡假區,並規定以市地重劃⽅式辦理開發。
●為確保休閒渡假區公共設施服務品質,宜蘭縣政府100年依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審決⽅案,委託辦理休閒渡假區範圍內公共⼯程規劃設計案,考量休閒渡假區尚辦理市地重劃開發前期作業,提出礁溪都市計畫休閒渡假區整體開發檢討案。
●本案於民國104年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審竣,且市地重劃計畫書經內政部106年審核後符合相關規定,都市計畫發布實施後報部正式核定。
●本計畫範圍位於礁溪都市計畫區西北側,與五峰旗風景特定區交界,其範圍西北以德天公園⾼爾夫球場為界,東北以五峰路、東南以⼤忠路為邊界,西南側至得子口溪,計畫⾯積24.10公頃。
●⾏政轄區位於林美村東北側⼀隅,現⾏計畫為休閒渡假區及公共設施⽤地。
●重新檢視休閒渡假區範圍內與外之道路路網,建構完善道路系統,並維護⾃然景觀及⽼樹原地保留原則。
●調整市地重劃範圍,確保休閒渡假區對外交通、淹⽔無虞及兼顧⼟地利⽤效益。
●採市地重劃⽅式辦理開發,考量計畫範圍道路對外連通需要納入⼤忠路1/2路幅,並為解決區內排⽔問題,納入北側溝渠⽤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