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體計畫概觀
●國立臺灣工藝研究發展中心位於草屯鎮發展核心。南投縣政府選定鄰近臺灣工藝研究發展中心之公有地,擬申請設置「南投縣草屯手工藝產業園區」,規劃引進手工藝產業及觀光工廠。園區並已申請「前瞻基礎建設計畫(五)城鄉建設–開發在地型產業園區計畫」之「經濟部工業局補助地方政府強化工業區公共設施補助方案及設置平價產業園區補助方案」,於107年3月19日獲准。
●園區屬都市計畫範圍內土地,後續主要依據「產業創新條例」與其施行細則,及「產業園區委託申請設置規劃開發租售管理辦法」等規定,並依都市計畫法、環境影響評估法及其他相關法規提具書件,經各該法規主管機關核准後,由南投縣政府核定設置及公告。
●草屯鎮都市計畫於民國50年9月發布實施。民國74 年辦理第一次通盤檢討,79年辦理第一期公共設施保留地專案通盤檢討。迄今,曾辦理工業區分類專案通盤檢討、都市計畫圖重製通盤檢討及27次個案變更。921 震災後進行都市計畫圖之重製作業,並於94年12月23 日公告實施「變更草屯都市計畫(都市計畫圖重製通盤檢討)」案。現行計畫為變更草屯都市計畫(第二次通盤檢討)【第一階段】案,於101 年5 月17 日發佈實施。
●計畫區北側以中正路,東側富昌路,西側以中興路,南側以富林路一段所圍之中央區域為範圍。目前都市計畫土地使用分區包含住宅區、綠地用地、公兒用地、農業區、學校用地、運動場用地、道路(特別管制區)、農業區(特別管制區)、人行步道等。屬園區範圍內之變更面積約為13.7601公頃,聯外道路設置之變更面積約為0.3355公頃,總面積為14.0956公頃。
●促進傳統工藝振興,轉型知識型創意產業,促進地方經濟發展,並帶動週邊產業如觀光遊憩、美食消費等之蓬勃發展,有效提升地方經濟效益。
●提供優良生產環境,創造產業永續發展,藉由完善之整體規劃,提供廠商適宜生產用地以及產業所需重要服務設施,並結合周邊綠化及運動休閒設施,塑造優良之生產環境,強化廠商生產效率及品質,提升產業競爭力。
●促進產學合作,強化人才培育並增加就業機會,推動產業與校園人才培育資源之結合,提升產學合作之廣度及深度,以培育產業專業人力,增加在地青年就業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