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體計畫概觀
●新竹市都市計畫原計有6處主要計畫區,13處細部計畫。其中主要計畫整併作業已完成,並於106年10月18日發布實施「新竹市都市計畫(第一階段)案」。依主要計畫之指導,未來細部計畫範圍依空間區位、機能發展屬性等原則,整併調整為5 處細部計畫區。(整併
後分別為都心地區、竹科附近地區、香山朝山地區、青草湖附近地區、新竹漁港地區等5處)。
●爰此,本計畫依循主要計畫之指導,以具生活、休閒、產業為主要發展機能地區擬定為「新竹市(香山朝山地區)細部計畫」,希冀藉由訂定完善的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要點及都市設計準則,以促進其土地利用發展及塑造優質生活、休閒、產業環境。
●原「擬定新竹(含香山)都市計畫(市中心地區)細部計畫」於民國 98年發布實施,至今共辦理8次專案通盤檢討案及6次個案變更,並刻正辦理第一次通盤檢討(含重製)。
●本主要計畫區範圍北以頭前溪、鐵道路二段、鐵道路三段為界,東以前溪第二排水為界,西以客雅溪為界,南以新竹高中以北為界,包括原新竹(西北地區)細部計畫案之全部範圍,及原新竹(含香山)都市計畫(市中心地區)細部計畫、原新竹科技特定區計畫細部計畫、原新竹(西南地區)細部計畫、原新竹科學工業園區特定區(新竹市部分)(不含「高峰里保護區檢討變更保留案」範圍)細部計畫、原新竹(含香山)都市計畫(香山地區)細部計畫之部分範圍,計畫面積1035.0141公頃。
●新竹市(都心地區)細部計畫區之現況人口約193,701 人,已超過現行計畫可容納人口(約189,495 人),考量近5 年人口成長已較緩慢,且為舒緩市中心地區之人口成長壓力,合理引導居住人口至周邊新開發區,故建議計畫人口配合現況人口數訂為196,000 人。新竹市(都心地區)細部計畫,以商業、行政、生活為主要發展機能之「都心發展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