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體計畫概觀
• 大甲(日南地區)都市計畫自70年12月公告發布後,已於78年、90年和100年分別進行三次通盤檢討,並依據現況發展需求和未來趨勢進行必要變更
• 計畫原依都市計畫法第16條合併擬定主要計畫與細部計畫,隨著台中市升格為直轄市,市政府於103年2月發布「都市計畫法台中市施行自治條例」,完善法制體系
• 計畫將結合主要計畫第四次檢討結果,依全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要點修訂細部計畫,促進土地有效利用及規範建築行為,引導地區發展
• 總面積為306.3466公頃,範圍東至鐵路日南車站及其沿線東側處,西至台一號省道西側約100公 尺處,南至大安溪,北至大甲幼獅工業區南面範圍界;包括:孟春、幸福、日 南等三里之大部分地區與龍泉里之小部分地區
• 提供永續農業生產環境,維護與保育農業資源,並打造具田園風光的城鎮景觀,成為區域發展的首要目標
• 支援大甲幼獅工業區的發展,規劃生活機能延伸至周邊區域,並促進日南地區成為新產業副中心,提升住宅區與商業區的協同發展
• 結合日南車站的歷史資源,推動觀光人文歷史傳承,打造多元遊憩功能,並連結周邊觀光景點,豐富區域的觀光吸引力